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内科 >> 呼吸内科 >> 妇产科 >> 产科

妊娠合并肺炎可以并发哪些疾病?

妊娠期肺炎病情常较重,易发展为菌血症或败血症,可因内毒素而致毒血症,出现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呼吸窘迫综合征、心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等多器官功能衰竭(MSOF),后果严重,可导致死亡。对围生儿影响可致胎儿死亡、早产、低体重儿及宫内感染(尤其是病毒性肺炎)。肺组织的主要功能是进行气体交换,吸入氧气,排出二氧化碳。肺炎,特别是重症肺炎时可进行气体交换的面积明显减少,肺功能下降可导致缺氧、二氧化碳储留。此外婴儿不会咳痰,如不及时清理,影响换气,也可导致缺氧、二氧化碳储留。由于身体内所有器官功能的正常发挥均有赖于正常的氧气和二氧化碳水平,因此肺炎时各脏器常不能发挥正常功能,比如心肌缺氧可使心肌收缩无力,同时长期心跳过快,心脏就会疲劳直至衰竭,表现为:
(1)心率突然增快,常超过160~180次/分,心音低钝或心律不齐。
(2)呼吸困难、紫绀加重。
(3)面色苍白,烦躁不安。
(4)肝脏进行性肿大,短期内肋下超过1.5cm,颜面、下肢浮肿。

妊娠合并肺炎相关文章
妊娠合并肺炎常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