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脊柱和四肢畸形 脊柱和四肢畸形是发生于骨、关节或软组织的畸形,它造成机体的躯干和四肢在形态上和功能上的异常状态。脊柱和四肢畸形既可以是原发的疾病或损伤,也可以是全身性疾病的一种表现。
- 并指(趾)畸形 所谓并趾(指)畸形是指五趾(指)之间的两只或是两只以上互相粘连在一起没有独立分开,是出生时就可发现在的先天性异常。
- 短头畸形 短头畸形是两侧冠状缝过早骨化所致。两侧冠状缝闭合后前额对称性扁平,故又称为扁头畸形或宽头畸形,约占14.3%病人头颅两侧冠状缝骨化造成颅骨前后径发育障碍和代偿性横径增宽及颅顶抬高,故表现为头颅增宽,前额宽平颅中窝扩大,眼眶变浅眶嵴发育不良,眼球明显突出如同“金鱼眼”。
- 四肢畸形 四肢畸形是发生于骨关节或软组织的畸形,它造成四肢在形态上和功能上的异常状态。
- 小脑畸形 小脑畸形:前囟几近闭合,双侧额叶体积小,脑外间隙宽等现象,头的发育明显会受到限制,存在脑发育落后的现象。
- 肛门直肠畸形 肛门直肠畸形是较常见的消化道畸形,其种类繁多病理复杂,不仅肛门直肠本身发育缺陷,肛门周围肌肉—耻骨直肠肌、肛门外括约肌和内括约肌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神经系统改变也是该畸形的重要改变之一,另外该畸形伴发其他器官畸形的发生率很高,有些病例为多发性畸形或严重危及病儿生命的畸形。
- 听骨畸形 先天性听骨链畸形系胚胎发育障碍所造成的锤骨、砧骨和镫骨的形态畸变或缺失,造成传音性聋。先天性外耳道闭锁常伴随听骨畸形。
- 长头畸形 颅狭症的表现之一为舟状头畸形,又称长头畸形,单独由矢状缝早期闭合引起,是颅缝早闭中最常见的头颅畸形,约占40%~70%。
- 斜头畸形 斜头畸形又称偏头畸形,是单侧冠状缝骨化所致的额骨单侧发育不全,约占4%。颅骨双侧生长不对称,病变侧额骨扁平后缩,眶上缘抬高后缩。病变侧影响脑组织发育,前囟仍存在,但偏向健侧。过早闭合骨嵴可在额中部触及。额骨的不对称牵动着整个颅穹窿形态,矢状缝向病侧偏位,健侧额骨和顶骨呈过度膨出。单侧冠状缝的骨化可深入到翼点及颅底。因此,斜头畸形几乎均伴有面部不对称畸形,并随年龄的增长而加重。双眼间距变小,额部变狭窄。耳廓及外耳道亦可不对称,但多不明显,眶鼻部畸形较显著。斜头畸形多合并精神发育迟缓、腭裂、眼裂畸形、泌尿系统畸形及全前脑畸形等。 斜头畸形是颅狭症的症状表现之一。颅狭症是一条或多条颅骨骨缝过早闭合而导致头颅畸形、颅内压增高、智能发育障碍,并可有眼部症状。临床上以单个或多个颅骨骨缝过早闭合为特征。
- 三角头畸形 额缝闭合;前额变小,而头颅中后部过度生长,称三角头畸形。三角头畸形是小儿颅面骨畸形综合征的脸部症状。
- 脑穿通畸形 脑穿通畸形为胚胎发育异常,母体感染或营养障碍也可能相关,病理上在脑内形成一个囊腔,内衬室管膜多数与脑室或蛛网膜下腔相通。
- 肢体短缩畸形 肢体短索畸形:先天性腓骨缺如患者跛行,小腿短缩。可见胫骨弓形畸形,足外翻,外髁消失,并伴发其他肢体短缩畸形。
- 头大畸形 颅脑先天畸形可导致多种颅脑的形态改变和不同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头大畸形(macrocephaly)很少见。大脑异常增大,初生时即可有1500克(正常390克),或生后迅速增大。前囟常较大,闭合延迟。
- 染色体畸形 染色体畸形指细胞内遗传物质的载体——染色体的数目与结构的异常。它常常表现为胎儿多器官多系统畸形,但亦有很多染色体异常不表现任何形态与结构异常。但在生育后代时候会有一定比率的胎儿畸形。
- 两性畸形 两性畸形是指一个个体的性器官有着**两性的表现。其发生原因在于性染色体畸变,雄激素分泌异常导致胚胎期性器官发育异常。若同一个体内既有睾丸又有卵巢,其外生殖器与第二性征介于两性之间,称为真两性畸形。若性腺与外生殖器不相一致称假两性畸形。如外生殖器类似女性而内生殖器为事九者称男性假两性畸形。相反外生殖器类似男性,内生殖器为卵巢者,称为女性假两性畸形。
- 软骨发育不良与骨骼畸形 佝偻病、软骨病(Rickets and osteomalacia)是维生素D缺乏造成的骨病,不同年龄所表现的不同临床形式。
胎儿先天畸形早期症状有哪些?
先天性畸形是由于胚胎发育紊乱而出现的形态结构异常。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环境污染的加重,先天畸形的发生率有上升趋势。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在我国,从1986年10月至1987年9月,卫生部组织由华西医科大学负责及29个省市自治区945所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参加,对全国1243284例围产儿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畸形儿的发生率为1.3%,其中以神经管畸形和唇腭裂畸形的出现率最高。
先天畸形分哪几种类型呢?
1958年至1982年,有几位国外学者根据先天畸形的胚胎发生过程,先后提出了大致相同的畸形分类方法。根据这种分类方法,一般认为先天畸形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⑴整胚发育畸形:多由严重遗传缺陷引起,大都不能形成完整的胚胎,早期死亡吸收或自然流产。
⑵胚胎局部发育畸形:由胚胎局部发育紊乱引起,涉及范围并非一个器官,而是多个器官。例如头面发育不全、并肢畸形等。
⑶器官和器官局部畸形:由某一器官不发生或发育不全所致,例如双侧或单侧肺不发生、室间隔膜部缺损等。
⑷组织分化不良性畸形:这类畸形的发生时间较晚且肉眼不易识别。例如骨发育不全、克汀病等。
⑸发育过度性畸形:由器官或器官的一部分增生过度所致,例如在房间隔形成期间第二隔生长过度而引起的卵圆孔闭合或狭窄、多指(趾)畸形等。
⑹吸收不全性畸形:在胚胎发育过程中,有些结构全部吸收或部分吸收,如果吸收不全,就会出现畸形。例如蹼状指(趾)、食管闭锁等。
⑺超数和异位发生性畸形:由于器官原基超数发生或发生于异常部位而引起,如多孔乳腺、异位乳腺、双肾盂双输尿管等。
⑻发育滞留性畸形:器官发育中途停止,器官呈中间状态。例如双角子宫、隐睾、骨盆肾、气管食管瘘等。
⑼重复畸形:重复畸形是由于单卵孪生的两个胎儿未能完全分离,致使胎儿整体或部分结构不同程度地重复出现。
⑽寄生畸形:寄生畸形又称寄生胎。单卵孪生的两个胎儿发育速度相差甚大,致使小者附属在大者的某一部位。在形形先天畸形中,其中12种先天畸形是世界各国常规监测的对象,包括无脑儿、直肠及闭锁、脊柱裂、尿道下裂、脑积水、短肢畸形-上肢、短肢畸形-下肢、腭裂、全部唇裂、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食管闭锁及狭窄、唐氏综合征。而我国以这12种先天畸形为基础,并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多见或比较多见的9种畸形进行出生缺陷监测,包括畸形足、多指与并指(趾)、血管瘤、先天性心血管病、色素痣、幽门肥大、内脏外翻、膈疝、尿道上、下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