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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相关症状
  • 死胎 死胎是指妊娠20周后,胎儿在宫腔内死亡。引起死胎的常见原因有脐带病变、胎儿畸形、母体病变导致胎盘功能不全供氧不足,使胎儿缺氧死亡。如死胎滞留过久,可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分娩时发生不易控制的产后出血,对产妇危害极大,故及时诊断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 难免流产或不可避免流产 难免流产即不可避免流产,一般多由先兆流产发展而来。此时阴道流血增多,阵发性腹痛逐渐加剧,或出现阴道流水(胎膜破裂)。检查结果为宫颈口已扩张,有组织物堵塞或有水流出,或见胎膜囊膨出,子宫与停经周数符合或较小时一般就是难免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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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早期症状有哪些?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
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妊娠梅毒在诊断时必须详细询问其本人及其配偶有无梅毒病史,本人有无流产及早产史。
梅毒孕妇必须进行梅毒血清试验:
①妊娠前期及中期(或晚期)各1次(勿在分娩前后数日作,易发生假阳性反应);
    ②如丈夫患梅毒而本人无梅毒症状,血清反应为阴性,但所生子女10岁前发生晚期梅毒症状者,患儿之母按潜伏梅毒处理;
③少数孕妇亦可出现生物学假阳性反应(多为弱阳性)。如孕妇及其配偶均无梅毒病史及梅毒症状,亦无既往可疑史,两次血清检查,一次为可疑,复诊时为弱阳性,应继续进行观察,暂不给抗梅治疗,可每2-3周作血清反应一次,同时作血清定量试验,观察滴度有无上升情况。对本人应进行详细体检,并于分娩时检查脐带及胎盘有无异常。如有可疑,可刮取脐带静脉壁及胎盘的胎儿面进行暗视野镜检梅毒螺旋体;
④妊娠梅毒常并发顽固蛋白尿,进行抗梅治疗常可消失;
⑤凡妊娠梅毒除对孕妇进行全面检查外,还应对其配偶进行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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