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内科 >> 传染科 >> 皮肤性病科 >> 皮肤病
孢子丝菌病常用药品
  • 灰黄霉素片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酮康唑混悬液1.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 2.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真菌病、甲癣、念珠菌性甲周炎、花斑癣、头皮糠疹癣性毛囊炎及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无法用药时,可用本品治疗。 3.胃肠道酵母菌感染。 4.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5.用于预防治疗因免疫机能降低(遗传性及由疾病或药物引起)而易发真菌感染的患者。
  • 信利唑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兰美抒1.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2. 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3. 由发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乙酰螺旋霉素片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 酮康唑胶囊本品适用于下列系统性真菌感染的治疗 1.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2.皮炎芽生菌病。 3.球孢子菌病。 4.组织胞浆菌病。 5.着色真菌病。 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肤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花斑癣及发癣,当局部治疗或口服灰黄霉素无效,或难以接受灰黄霉素治疗的严重顽固性皮肤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疗。
  • 氟康唑胶囊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里素劳片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 由皮肤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甲的感染(皮肤真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 胃肠道酵母菌感染。 应用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用于预防治疗因免疫机能降低(遗传性及由疾病或药物引起的)而易发真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穿透性差,不宜用于治疗真菌性脑膜炎。
  • 氟康唑片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斯皮仁诺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他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显示全部药品

孢子丝菌病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一)治疗
1.内服药
(1)碘化物:5%~10%碘化钾3g/d,可渐增加到6~8g/d,损害消失可继服2~4周,一般疗程2~3个月。碘化钾饱和液10滴/次,3次/d,可渐增加到40滴,3次/d,一般1周见效,1~2个月可治愈。口服碘化钾有消化不良或恶心、呕吐、胃纳不佳等胃肠道反应时,可用碘化钠1g/d静脉推注。如患者有肺结核,碘化钾不宜应用。
(2)灰黄霉素:效果较差,一般不用。对碘过敏者可考虑,0.8g/d,持续1~3个月。
(3)氟胞嘧啶:按100~200mg/kg体重,直至痊愈。
(4)伊曲康唑:①淋巴管型:100~200mg/d,持续3~6个月;②固定型:50~100mg/d,持续3~6个月。
(5)特比萘芬:2次/d,每次0.25g,一般服1~2个月。
(6)氟康唑:200~400mg/d。
(7)两性霉素B 对皮肤淋巴管型及播散型孢子丝菌病可以应用。首次剂量3~5mg,可加到30~35mg,持续1~2个月。
2.外用药 2%碘化钾或0.2%碘溶液可外用;2%球红霉素二甲亚砜透剂,2次/d;两性霉素B250~500mg,二甲亚砜30ml,甘油20ml,水50m1,配制成透剂外用;温热疗法45℃电热器局部加温,3次/d,每次60min,对孤立损害有效。
(二)预后
皮肤淋巴管型,结节逐渐软化、破溃形成慢性溃疡,不易愈合。愈后可形成瘢痕。

孢子丝菌病相关文章